由于燃油附加费通过计价器打印在发票上,此次需要分批调整全市6.7万辆出租车的计价器。为此,将15日至21日定为过渡期,已调整的车不收燃油附加费,未调整的车仍收燃油附加费。1月22日起,北京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。
1、凡本网来源注明“中国梦中国视线”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,版权均属于中国梦中国视线,未经本网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中国梦中国视线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凡本网注明 “来源:XXX(非中国梦中国视线)”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,系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为造就中国梦服务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3、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本网,本网将及时作出正确的处理。
※ 有关本网事宜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QQ: 18610944110 邮箱 18610944110@qq.com